端午节当天,苗秀秀一大早六点钟就起床了,简单洗漱过后直奔农贸市场去买水果,早上的水果都是从各县区刚送过来的,全都又大又新鲜,工资普遍只有几十块钱的年代,也就城里人舍得花钱买水果吃,因此到了节假日,果农们争先恐后把水果送进城。
苗秀秀选了五六样,装了一大网兜,把水果送回家后,她又跑到图书馆后面的小花园,偷偷采了人家一大把月季花和石榴花,准备回家做一个鲜花果篮。
上辈子的闺蜜菜菜是一个花艺师,自己开了一家很大的花店,苗秀秀见过她插花做花篮和果篮,只要依着印象里样子,她就不信她做不出来。
果篮是她早就买好的柳条编的篮子,摆放上水蜜桃、苹果、香蕉、白梨、杏子,确实简单了点,幸好她想得周到,把各色月季花和火红的石榴花点缀上之后,一个漂亮的鲜花果篮新鲜出炉。
周北冀对她的鲜花果篮也很满意,问她是在哪里买的。
“我自己做的果篮。”
“花呢?”
“花园里偷摘的,人家的手都被花刺戳破了。”苗秀秀给周北冀看了一下手,但是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就已经把手缩了回去。
“好看,很有创意。”周北冀看着这个精心制作的鲜花果篮,惊讶这么不起眼的柳条篮子装上水果再摆上鲜花能这样化腐朽为神奇。这样的篮子他以前在路上看过,进城卖鸡蛋的农村妇女会挎着这样的篮子。
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的小媳妇今天美得惊人。她穿了一件他从来没见过的淡黄色短袖上衣,领口袖口都是荷叶边,料子看起来像真丝的,风一吹荷叶边就会飘起来,搭配的是一条长度到膝盖的白色裙子,裙身上也有一排斜斜的荷叶边,和上衣非常搭配。
从胸看到腰,从腰看到臀,曲线玲珑有致、恰到好处的身材轻软浮凸,就像雁京人常说的,条儿顺盘儿靓。
苗秀秀看到周北冀低头看着她的脚,似乎在看她脚上的白色凉鞋,问他:“好看吗,我新买的。”要不是考虑这个时代的审美,她才不想穿什么丝袜,夏天她都光脚穿凉鞋。
好看。周北冀说,更好看的是她的脸,如花似玉唇红齿白,一双水灵灵的杏眼看起来亮晶晶的,他并不知道她是涂了口红,他以为她嘴唇就是那么红。
苗秀秀把披肩长发挑了一缕用蝴蝶结发扣绕了两道,照照镜子觉得自己妩媚动人,挎上白色小包,提着果篮跟着周北冀一起出门。
以前回周家他俩都是各走各的,周北冀只在刚结婚那几天用自行车带过苗秀秀一次,不喜欢她搂自己的腰,后来就再也没带过。
苗秀秀有些犹豫,不知道周北冀愿不愿意骑车带她。周北冀看到她提着果篮站在他车旁发愣,骑上车对她说:“坐上来,我带你过去。”
他把车身倾斜了一点,苗秀秀坐上车,搂住他的腰,她已经很多年没坐过自行车了,印象里还是小时候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座,上学的时候,倒是也有男生骑车带过她,但是她已经记不得那个男生的样子。
将军楼在大院深处,绿荫环绕着一排气派的小别墅,其中的一家院墙上爬满了五颜六色蔷薇花的就是周家。打开院门,周北冀把车停在院子里,苗秀秀从车上下来,打量了一下这栋红砖小楼,这里曾是她以前最害怕来的地方。
“进去吧,外面怪晒的。”周北冀锁了车过来。苗秀秀把视线移到他晒红的脸上,笑吟吟,“不急,我等你。”果篮沉甸甸的,周北冀从她手里接过去,帮忙提着。
两人一起进家门,客厅里的周家人差点没认出来跟在周北冀身后的是苗秀秀,纷纷好奇地看向他俩。
周北冀把鲜花果篮交给沈芬玉,“妈,秀秀买了个果篮给您和我爸。”
沈芬玉原本看到周北冀回家时带着个时髦的漂亮姑娘,以为他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正要上前发话,却不料这漂亮姑娘竟然是儿媳妇苗秀秀,顿时愣住了。
“秀秀?怎么变样了?”沈芬玉最近听到不少关于她儿媳妇的传言,说什么的都有,她一直没太当回事,乍见之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苗秀秀比以前漂亮太多了。
周北冀的大嫂吴秀清也迎上来,笑着打量:“秀秀是比以前好看多了,这果篮真好看唉。”吴秀清也是部队子女,在区外事办当英语翻译,对待苗秀秀的态度一直是不咸不淡很疏远,这么主动夸奖她还是第一回。
“我自己随便搭配的,不知道妈喜不喜欢?”苗秀秀看向婆婆沈芬玉。以前她别说主动和婆婆说话了,看婆婆一眼都小心翼翼的。
婆婆以前是上海大户人家的小姐,大学毕业后进了301医院当军医,长期担任首长的保健医生,和公公虽然是组织上介绍认识的,但婚后两人感情非常好,公公很宠着她,所以她的脾气既娇又骄,全家上下都得让着她。
“看起来不错,放茶几上吧。”沈芬玉虽然觉得鲜花果篮赏心悦目,但是也不想对小儿媳表现得太热络,表情淡淡的。
沈芬玉年轻时是个大美人,老了也风采不减当年,苗秀秀看着她年过半百依然苗条的背影,觉得她气质特别像这个时代特别出名的女演员潘虹,对了,就是潘虹那种让人难以接近的高贵清冷感。
这样的她一定很适合穿华美精致的旗袍,就像电影里那些旧时代的女人,风姿绰约扭动纤细的腰肢,从容不迫穿梭在衣香鬓影的社交场合。这样的女人是无法让人不爱的,所以公公虽然是个革命干部,也被她吸引了一辈子。
沈芬玉这种不接地气的疏离感,也遗传给了她的几个子女,尤其是老三周湘南和老四周北冀,简直是母亲的翻版。幸亏周北冀是个军人,阳刚之气中和了部分清冷,不然这种厌世脸长在男人身上,就会显得阴郁。
周北冀的大哥周岭东、二哥周晋西都在外地的野战部队服役,端午也没有回来,周北冀作为沈芬玉最疼的小儿子,从南疆战场回来后,一直被她留在雁京,就连几年前去中越边境参加自卫反击战,也是在丈夫周明康的一再坚持下才让他去的,不然的话,沈芬玉哪舍得儿子去上战场。
没想到儿子也争气,不伤不残的情况下,凭着过硬的无线电通讯技术,在我方炮兵定位雷达被敌方破坏的情况下,及时将仪器修复,带领连队战士顺利突围,硬是给自己挣了个二等功回来,给周家二老脸上添了不少光。
从小到大捧在手心里当块宝的小儿子,又这么优秀,沈芬玉对他的婚事早有打算,既要家庭出身好,人也要漂亮聪明,学历还得是大学毕业,只是没想到老伴儿横插一杠子,逼着儿子娶他老战友的女儿。
这个媳妇儿子娶得委委屈屈、日子过得很不舒心,沈芬玉都是看在眼里的,因此对苗秀秀怎么看都看不顺眼。不光是打扮土气,性格也小家子气,无论和她说什么,永远都是呆板木讷、佝肩缩背站没个站相,看起来教养不够的样子。
目光逡巡一圈,苗秀秀看到周北冀的大姐周湘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怀里还抱着她妹妹养的那只波斯猫,心念一闪,向她走过去。
周湘南细长身材,清秀白净的脸上戴着一副金丝框眼镜,脸型是秀丽的鹅蛋脸,但因为脸上没什么肉,颧骨高就显得有几分刻薄。
和母亲沈芬玉一样,周湘南也是军医,继承了母亲的职业,也继承了母亲的清高傲气,但是她疼弟弟,因此对苗秀秀的态度还算可以,结婚的时候,也是她带苗秀秀去买新娘衣服。
苗秀秀决定先对她投桃报李,主动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一件自己做的衣服,对周湘南说:“大姐,我给您做了一件衬衣,不知道合身不合身。”
周湘南微微诧异,从来没听说苗秀秀还会做衣服,上回那个鞋垫给她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听苗秀秀说给她做了件衣服,心想还不知道是什么土气的样式,接过来之后抖开一看,却是出乎她意料的好看。
面料是真丝软缎的,摸起来非常舒服,款式简洁大方,周湘南有点心动,拿着衬衣去妹妹周中中的房间试穿。不仅合身,简直像是为她量身订做,尤其是袖口的设计,很特别,穿上以后特别显气质。
周湘南穿着苗秀秀送她的短袖衬衣从房间出来,问弟弟周北冀,“好看吗?”“好看,很有气质。”周北冀没想到苗秀秀还藏了这一手,小媳妇也知道讨好婆家人了。
苗秀秀在一旁笑而不语,能不好看吗,这是用老娘上辈子第一个获奖的设计作品改的,原版更好看,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接受度,才给修改了一下。
“没想到秀秀还有这样的巧手。”周湘南夸奖苗秀秀的同时,也打量了一下苗秀秀从头到脚的穿着打扮,发现她像是变了一个人,从头发到衣服到鞋,竟没有一件不好看。
之前她弟弟领着媳妇进来的时候,她因为和丈夫吵架心情不好,根本没心情看他俩,穿上苗秀秀送的衣服后心情好了不少,再看苗秀秀,就发现了她的变化。
以前苗秀秀因为胆小自卑,总是低眉顺眼缩着肩,现在则是挺胸抬头,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不说,她甚至连身材都变好了,周湘南有点惊讶,原来弟弟这个乡下媳妇长得这么漂亮,以前见到她时也只是觉得相貌还算清秀,没想到她只是没打扮,打扮起来能把一大半女人比下去。
难怪小弟和他媳妇关系似乎有点改变,男人没有不喜欢漂亮女人的,除了她家那个呆头呆脑的榆木脑袋……想到丈夫,周湘南一阵烦躁,不愿意让那个人破坏她的好心情,拉着苗秀秀坐下,问她是什么时候学的裁剪。
“以前就会,后来我又看了好多裁剪书,电视里也有教裁剪的课。”
“那你等于是自学的啊,很聪明嘛。”
周湘南性格孤高自傲,很少夸人,和丈夫关系也不好,在苗秀秀的记忆里,她比周北冀还要早离婚一年多,她丈夫离婚后辞职去了深圳。
想到这里,苗秀秀微微一笑,看到周北冀向她使了个眼色,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周北冀说:“你上回炒的虾仁很好吃,中午我爸回来吃饭,你去炒一个。”
周家的几个孩子从来不下厨,也就是二嫂有时候会帮小张打打下手,自从苗秀秀嫁进来,在厨房打下手就成了她的专利,苗秀秀虽然不大满意周北冀安排她做事,但她有心要亮一手,也就没推辞,主动去厨房帮忙。
看着苗秀秀进了厨房,周湘南对周北冀说:“秀秀好像变了一个人,以前没发现她长这么好看。”周北冀莞尔一笑,“一直都挺好看的,就是不怎么自信,最近经常看书看电视,比以前自信多了。”
他以前不喜欢苗秀秀也不是嫌她长得丑,而是嫌她身上那种土气和自卑,看起来很拿不出手,他喜欢自信开朗的姑娘,不喜欢缩手缩脚的。
“吃了没文化的亏,要是多上几年学,咱妈也不至于那么瞧不上她。”周湘南和苗秀秀接触不多,但之前每次见面都让她留下不好的印象。这姑娘最大的缺点是文化水平不高,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他们家里人谈话她根本听不懂,更别说加入他们的谈话了。
周北冀没接话,打开电视看球赛去了。